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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检验科

发布时间:2012-07-27 11:18 信息来源: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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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化检验科工作职责

 1.按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要求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碘缺乏病等的监测检验工作。
    2.引进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项目,承接社会送检样品,以满足业务工作需要。
    3.执行质量法规,保证仪器计量的准确性,遵守检验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杜绝差错。
    4.对检验过程的记录及仪器、试剂的使用做到规范操作,详细登记,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参加食物中毒等事故调查,对收集的可疑样品处理迅速报告及时、结果准确。
    6.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剧毒化剂制定保管、使用制度,按程序做好有关记录备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承担各县区的理化检验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8.完成上级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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