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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中心

发布时间:2012-07-27 11:48 信息来源: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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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中心工作职责

1、预防接种门诊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2、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3、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上班工作应佩带上岗证。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清洗双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仪表端正。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4、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5、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接种证,查接种凭证,查疫苗。核对免疫接种程序,姓名,年龄,药名、批号,失效期,接种剂量。 

6、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7、新出生儿童或新迁入儿童办理接种证时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告知后,儿童家长需签字确认。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并向卫生局报告。

8、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实行计算机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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