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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科

发布时间:2012-07-27 12:00 信息来源: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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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科工作职责

1、根据省级结核病防治规划,结合当地实际为制定本级和县级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

2、对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

3、负责收集、核对、上报、分析和反馈本地区结核病防治信息,协助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5、实施和推广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开展分枝杆菌的涂片、分离培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实验室工作,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本地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保证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6、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7、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

8、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账目,专人管理。

9、负责对县级机构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和评价。

10、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工作。

11、承办上级机构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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