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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加碘防疾病 平衡营养健康行

发布时间:2024-05-13 16:35 信息来源:淮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作者:急传(地病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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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是全国第31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食盐加碘防疾病,平衡营养健康行”。

碘缺乏病曾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流行,是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通过推行普遍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2010年以来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

然而,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我国大部分地区为缺碘地区,如果没有持续的科学补碘措施,碘缺乏病可能会卷土重来。因此,需要长期坚持落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特别是提高思想认识,普及防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补碘。

什么是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和危害的总称。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临床特征)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以智力低下为主要临床特征)、单纯性聋哑、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

碘缺乏有哪些主要危害

在缺碘地区,由于个体缺碘程度不同,呈现一个由轻到重的谱带,在不同发育时期缺碘,相应的表现也不同。胎儿期碘缺乏的危害主要有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地方性克汀病及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新生儿碘缺乏的危害主要有新生儿死亡率增加、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大脑和身体发育迟滞。儿童、青少年对碘缺乏比较敏感,可影响智力发育、身体发育,造成运动、视觉、听觉障碍,突出的表现是甲状腺肿大。成年人碘缺乏可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甲状腺肿大等。

哪些人群易受碘缺乏危害影响

孕妇、哺乳妇女、0—3岁婴幼儿、学龄前及学龄儿童是最容易受碘缺乏危害影响的人群。

孕妇对碘的需要量远高于普通妇女,孕妇摄入的碘除了满足自身生理需要外,还要把碘供给胎儿,确保胎儿生长发育需要。自然环境碘缺乏、孕妇妊娠反应、忌盐等都会导致孕妇碘摄入不足。随着胎儿长大,孕妇对碘的需要量会加大。由于母亲体内的碘要同时供给自己和胎儿,一旦母亲摄入碘不足,就会导致胎儿缺碘,造成脑发育障碍,出生后症状较重者成为地方性克汀病患者,轻者可能成为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患者。

婴幼儿正处于脑发育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同胎儿一样对碘缺乏极为敏感。胎儿期严重碘缺乏若延续到婴儿期,就会发展为典型的克汀病患者。如果婴幼儿碘缺乏程度较轻,将可能成为亚临床克汀病患者或仅有轻度智力低下,可表现为对周围的人和事物反应迟钝、自身运动能力低下、智力和生长发育落后。婴幼儿的碘供应主要来自母乳,乳腺具有浓集碘的功能。此时哺乳妇女摄入的碘同时供给自己和婴幼儿,也是缺碘的敏感人群,一旦缺碘会影响婴幼儿的生长发育。

儿童和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十分迅速的时期,碘的需要量明显增加,对碘缺乏比较敏感,碘缺乏会对生长发育包括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造成损害。碘缺乏地区的儿童智力发育达不到应有的水平。生长发育期的儿童碘缺乏会导致体格发育落后或迟滞,如:身材矮小、骨骼肌发育不良或迟滞、骨骺发育不良或闭合延迟、性发育落后或延迟以及学习能力下降等。儿童和青少年碘缺乏的突出表现是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容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在青春期由于碘需求的增加,容易出现生理性甲状腺肿。补碘以后,经过一段时间,肿大的甲状腺可以恢复正常。

碘盐购买存放注意事项

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碘盐,购买时要辨认清楚,包装必须有碘盐标识。

购买的碘盐要妥善保存,应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离开灶台存放,避免高温影响;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可购买小包装碘盐,做到随用随买。

为防止碘丢失,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

(一审:常万勇   二审:李群   三审:谭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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