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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六个专项行动和建立六类重点制度第二批任务分解的通知》(淮群组发〔2014〕32号)“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清费规范减负为重点,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的,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通过开展收费项目的清理,使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管理更加规范。
二、清理范围
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市范围内所有纳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三、清理重点
1、未经省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市政府已发文取消、暂停执行的收费项目;
3、行政机关以行政机关名义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4、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
5、行政机关要求企业和个人到指定的经营服务单位接受服务;
6、行政机关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要求企业和个人先行提供有偿中介评估报告等。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
8、其他乱收费行为。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时间安排
专项清理行动从2014年6月13日开始,8月底结束。
(二)工作步骤
1、自查清理阶段(6月13日—7月10日)。各收费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淮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登记表》(从市财政局网站非税收入管理模块下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填写《淮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登记表》(汇总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非税局),同时报电子版(发至邮箱:fjqhuaibei@126.com)。
2、全面审核阶段(7月11日—7月2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费单位清理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别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提出保留、取消、停征、缓征等意见进行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
3、落实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10日)。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定后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布执行。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进行落实整改。
4、检查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后,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价格服务登记证》变更手续,到市财政局办理票据缴销手续。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市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姜 颖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尹建军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志舜 市物价局副局长
任士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卫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龙保民 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仲 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项 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徐 虎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关 辉 市物价局收费科科长
李 军 市物价局价格科科长
娄 岩 市物价局收费科副主任科员
董 哲 市财政局非税局局长
赵德勇 市财政局非税局副局长
冯建秋 市财政局非税局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非税局,项珺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哲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收费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六、工作要求
1. 认真组织清理。各收费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拿出切实可行的清理意见,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2. 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所提供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对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未按公布的收费项目落实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市财政局非税局联系人:冯建秋 联系电话:3053072
邮 箱:fjqhuaibei@126.com
市物价局收费科联系人:关 辉 联系电话:3053362
市物价局价格科联系人:李 军 联系电话:3896085
附件:淮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清理自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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